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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党校师资库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

各院级党委(党总支)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校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建设,切实提高党校教育教学水平,按照《中共聊城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细则》〔聊大委发(2026)83号〕有关规定,拟在校内选聘一批党校兼职教师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选聘范围

各单位党务实务骨干、相关学院专业教师、校内先进模范等。

二、选聘条件

(一)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忠诚党的事业,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热爱党校教学工作;

(二)理论功底扎实,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注重调查研究,具备较强教学、科研或者决策咨询能力;

(三)学风严谨,师德高尚,为人师表,遵规守纪。

三、课程模块

主要设置政治理论教育、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、党章党规党纪教育、党的宗旨教育、革命传统教育、形势政策教育、知识技能教育等主题课程模块。

四、选聘程序

(一)申报推荐。采取个人申报、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申报人员填写《聊城大学党校师资库教师推荐表》(附件1)。

(二)学院初审。院级党委(党总支)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,对不符合条件或认为不适合担任党校教师的不予推荐。

(三)学校遴选。学校党校对申报人员的条件和相关成果进行审核,遴选出拟聘人选。

(四)我校思政课教师本着应入尽入的原则,纳入学校党校师资库;此次申报与其他人员一样提交相应材料。

五、管理考核

学校党校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。党校定期对师资库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考核评价,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和补充。对教学效果好、学员满意度高的教师,择优推荐参加上级培训学习、考察交流。党校及时统计教师授课学时,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发放课酬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院级党委(党总支)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、积极动员,按照政治立场坚定、治学态度严谨、理论基础扎实、工作经验丰富的标准,推荐一批优秀党校教师。

(二)10月30日前,各院级党委(党总支)将《推荐表》《汇总表》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zhibu@lcu.edu.cn,纸质版报勤政楼A308。

联 系 人:赵海军

联系电话:8239188

 

附件:1.聊城大学党校师资库教师推荐表

      2.聊城大学党校师资库教师推荐汇总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党委组织部(党校)

      2026年10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