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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

 

一、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。做好院级党委(党总支)及党支部设置与调整,指导做好换届选举;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党的组织生活;做好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及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;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,培育工作品牌和典型;抓好党支部建设。

二、负责党员队伍建设。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,做好在优秀大学生、研究生和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;落实党内激励、关怀、帮扶机制;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、管理和监督;做好党费及党员组织关系、党内信息管理等工作;负责“灯塔—党建在线”平台运用;抓好组织员队伍建设

三、负责干部队伍建设。抓好中层领导班子建设;加强干部队伍分析研判,组织实施干部选拔任用、交流调整等工作,推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和梯队;抓好干部教育培训、实践锻炼、考核评价、监督管理等工作;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干部信息管理;指导学院党委做好系主任选聘工作。

四、负责党校日常工作。做好党校教师队伍、教学课程等建设;抓好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员教育培训,承担有关干部教育培训活动;指导院级党委(党总支)分党校工作。

五、牵头做好人才工作。落实党管人才原则,发挥牵头抓总作用,承担学校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;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。

六、牵头做好机构编制工作。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,承担学校党委机构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;负责学校内部组织机构及编制管理工作。

七、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